郑翩跹和秦烈聊了几句就没有继续了,她独自一个人在餐厅坐了十多分钟,再出去的时候,周义和三三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好了,娃娃被摆在了客厅的各个位置。

原本有些空的客厅,现在看起来温馨了许多。

三三看到郑翩跹,以后,马上上来拉住她的手,“妈妈,你看我们摆得怎么样呀?”

郑翩跹环顾四周后,露出了一抹笑,“很好看。”

“该休息了。”郑翩跹看了一眼时间,“明天还有安排,我带你去睡觉吧。”

三三很乖巧地点点头。

周义很轻易便能从郑翩跹的话里读出她在给他下逐客令——经过下午的那件事情,他们两人之间的氛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,这种变化,是只有有经验的成年人才能感知到的。

郑翩跹需要和他分开静一静,他又何尝不是。

因此,周义在三三点头后不久,便主动开口和她们母女道别:“那我先回去了,你们都早点儿休息,明天一早我带早饭过来。”

郑翩跹点了点头,算作回应。

三三也跟着点头,“好哒,周叔叔再见,注意安全哦。”

她抬起小手朝周义挥了一下。

周义不自觉地露出了一个笑容,“嗯”了一声之后,便先行离开了相府别墅。

郑翩跹带着三三去了楼上洗了个热水澡,等她换好睡衣躺到床上之后,自己再次折回了浴室。

洗澡的时候,郑翩跹一低头就看见了身上遍布的吻痕——肩膀、锁骨、胸口甚至是大腿根都有,这些痕迹,不可避免地让她想起了下午在酒店的事情。

郑翩跹闭上眼睛,手抚在心口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——有些事情,一旦开了头,就会一发不可收拾,脑子里一直有一个声音提醒她,今天下午只是个开始。

人的坚持和强硬,在真正跨出那一步之后,就会变得越来越微不足道——因为一次和无数次,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。

正是因为太清楚这一点,所以郑翩跹之前一直都没有想过跟周义再有身体上的纠缠,没想到终归还是逃不过——

郑翩跹冲完澡出来的时候,三三正在抱着故事书看睡前故事。

郑翩跹上床以后,习惯性地从三三手中接过了故事书,开口为她说着书上的睡前故事,今天的睡前故事恰好是打雪仗和堆雪人,三三前一两天才做过,听故事的时候津津有味,中途还和郑翩跹分享了很多那天在周家老宅打雪仗时的事情。

那天郑翩跹没怎么参与他们堆雪人打雪仗的过程,只在雪人堆好了以后出去玩了一会儿,陪三三拍了一些照片,所以中途很多事情,她都不太清楚。

听见三三说周义被小左小右兄弟两人围起来用雪球砸的时候,郑翩跹脑袋里马上浮现出了那个画面——她知道周义不可能真的连两个孩子的围攻都躲不开,不跑只是为了让孩子们玩得开心。

“但是我没有和他们一起砸哦,最后还是我救了周叔叔呢。”三三说到这件事情时,有些骄傲。

郑翩跹:“为什么没有一起?”

三三动了动嘴唇,欲言又止,过了好几分钟,才说:“因为我舍不得砸周叔叔呀。”

其实,她刚刚差点脱口而出的是:因为我不想别人欺负爸爸。

幸好及时憋回去了,不然就说漏嘴了……他们约定过,暂时不可以说的。

郑翩跹抿了抿嘴唇,侧目看着三三,“你是不是特别地喜欢他?”

这个问题不是第一次问了,郑翩跹也知道周义招三三喜欢,但现如今看来,这程度似乎比她想象中还要夸张。

“是呀。”三三用力地点点头,漂亮的大眼睛噙着前所未有的认真,“我想永远都和他在一起。”

郑翩跹听了这话,心情很复杂,又很无奈:“你知道永远是多远么?”

三三:“永远就是到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一天,对不对?”

郑翩跹说不出话了。

这就是血缘关系的神奇之处么?明明三三和周义相处的时间还没到一年,三三竟然已经搬出了“永远”这个词——她对周义的感情越来越深,依赖也越来越深了。

照这个趋势发展,后面更是不可能断开联系。

“妈妈,你不想让周叔叔永远和我们在一起吗?”见郑翩跹不说话,三三追问了一句。

郑翩跹被三三的问题问得回过神来,再度看向她,“没有,你喜欢他就好。”

三三:“妈妈,你和周叔叔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呀?”

郑翩跹之前囫囵跟三三说过,周义是郑凛叙认识的人,但跟她不熟,三三信了,也没深究过。

郑翩跹:“怎么忽然问这个?他跟你说什么了?”

“没有啦。”三三摇摇头,“我想和妈妈聊天,随便问问。”

郑翩跹“嗯”了一声,最后还是如实回答了三三的这个问题:“我和他是在我读大学的时候认识的,那个时候你还没有出生。”

三三摆着手指数了数:“哇,那好久了呀。”

郑翩跹点了点头,是啊,好久了。

从二十岁出头到现在,快九年了,她的世界翻天覆地变了一遭,还多了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。

三三躺在被窝里和郑翩跹聊着聊着就睡过去了,见她睡着以后,郑翩跹关掉了床头的灯,在她身边躺了下来。

——

不知道是因为睡前回答了三三的那些问题,还是因为下午的那场荒唐,晚上这场梦,郑翩跹梦见了之前跟周义谈恋爱时的不少事情。

醒来的时候,那些画面仍然在脑海中挥之不去。

周义七点出头就带着早餐过来了,他敲门的时候,三三还没醒,郑翩跹刚下楼。

开门后,周义跟着郑翩跹来到了餐厅,两人再次单独面对面。

郑翩跹简单冲了一杯拿铁,她坐回到餐桌前,抬起眼皮看着对面的周义。

他刚刚脱掉了外面的冲锋衣外套,里面是一件深灰色的圆领卫衣,这穿衣的风格跟多年前没有太大出入,只是……给人的感觉,变了很多。

其实,多年后再见,郑翩跹几乎没有仔细看过他的脸。

昨晚的梦境之后,再定睛认真看看,郑翩跹发现他的长相比当年成熟了许多。

男人三十岁到四十岁,应该是生命里最有魅力的一个阶段。

热门小说推荐
人在吞噬,我能复制合成

人在吞噬,我能复制合成

很菜大白菜
收徒返还:弟子筑基我成帝

收徒返还:弟子筑基我成帝

剑十一
不怕年轻小妹妹,就怕女人40岁

不怕年轻小妹妹,就怕女人40岁

息心
拯救我的謫仙男二

拯救我的謫仙男二

藍二的抹額